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施辦法》(滬科合〔2016〕22號)要求,按照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總體安排和部署,本市認定工作于2017年3月10日正式啟動,第一批于5月31日截止,第二批于7月31日截止。
一、認定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申請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按下列程序辦理:
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注冊,“上海科技”網(http://www.stcsm.gov.cn)申報的方式開展。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上述認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
(二)注冊登記
自我評價后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根據以下不同的情況開展相關工作:
1、2008年以來從未注冊過的企業應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上登錄,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工作指引》附件1),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認定辦公室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確認激活需3個工作日)。
2、2008年以來已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注冊過的企業,可直接在“上海科技”網(http://www.stcsm.gov.cn)上辦理。開展申報工作;部分已認定企業如發生更名,需在完成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后(更名通知:http://www.stcsm.gov.cn/gk/ywgz/tzgs/zhtz/348817.htm),方可開展2017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業進入“上??萍肌本W(www.shyzt.org)USB Key"(USB Key中信息須保持最新)登錄“上海市科技創新管理服務信息系統”(http://kjgl.stcsm.gov.cn:8090)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其余權屬人應提交只供一個權屬人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使用的承諾書)、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研究開發費用會計核算及輔助核算賬情況的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等);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企業可以選擇符合下列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凡符合上述條件并為本市企業出具相關專項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應在提交專項審計報告的同時報送中介機構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及誠信承諾書。
企業在網上成功提交后,應在線打印具有“stcsm”水印的材料,并加蓋公章與相關附件一并提交給青浦區科委科技綜合服務平臺受理。
(四)收件、受理及專家評審
各區科委、高新區各個分園有關管理部門分別對各自區域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核對電子文本和書面文本相一致,核查復印件原件等,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復印件、掃描件與原件一致”印章,經審查確定材料完備、真實后,出具收件證明,同時將通過形式審查的書面材料匯總后報送認定辦公室。
認定辦公室受理申請材料后,將企業的申請材料按技術領域分類,選取專家,開展網上評價。
(五)認定報備
認定辦公室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認定辦公室應及時將評審將結果反饋企業,并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及專家聽取企業意見;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審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并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獲得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批復后,由認定辦公室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印章),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并在“上??萍季W”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公示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辦公室核實處理。
三、其他事項
(一)根據新的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到期后重新認定。
(二)2014年通過認定或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如遇名稱變更,需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后方可重新參加認定。
(三)為做好2017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將啟動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宣傳培訓工作,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以及各區科委、高新區各分園都有培訓安排,希望各相關單位積極關注,為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做好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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