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發展服務型制造專項行動指南》(工信部聯產業〔2016〕231號)目標要求,根據《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的通知(滬經信生〔2019〕209號)》,現就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將分批次有序實施。首批示范遴選將聚焦產品服務系統、個性化定制、創新設計、信息增值和科技創新創業等領域,遴選一批示范企業、示范項目和示范平臺。
二、遴選原則
(一)強調成效。通過生產型制造向服務型制造轉型,推動企業服務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企業生產經營重心從制造環節向制造和服務環節并重轉變,企業利潤中心由制造部門向服務部門延伸,以引導各類主體圍繞核心優勢加速轉型。
(二)注重創新。深入挖掘在模式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典型案例,鼓勵各類主體通過創新,加快轉型。
(三)鼓勵融合。引導制造企業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融合,與互聯網企業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融合,以服務為紐帶建立協同共贏的合作關系。通過融合優化產業生態,提升資源統籌和專業協作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合作風險,提升服務能力。
三、申報條件
(一)共性條件
1.申報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主體應在滬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2.申報主體應具備服務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基本條件”(見附件1)明確的方向與要求。
3.申報主體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二)專項條件
1.示范企業應為具有鮮明特色的制造業企業。在本行業或行業細分領域內,其生產技術與工藝、服務能力與水平等具有一定優勢地位。企業能夠通過模式創新形成核心競爭力,并在戰略規劃、管理運營、模式創新、平臺建設、人才培養、服務績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示范項目應為制造業企業近兩年內(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實施的服務化轉型項目。項目已投入運營,且在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升經營效率和市場占有率等方面實現目標。項目實施后企業的服務型制造特征更加明顯,服務能力更加突出,市場地位得到加強。
3.示范平臺是制造業企業自建服務平臺或第三方平臺。平臺的成立和運營時間須滿一年(2018年1月1日以前),應在服務體系、服務內容、服務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通過平臺提供的服務,能有效降低企業間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風險,實現效率提升和服務增值。
四、遴選程序及要求
(一)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請各屬地政府、區級公司負責組織初步評估并推薦上報。請相關申報主體按“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申報書”(見附件2)要求填寫申報表,編寫申報書并提供隨附材料。
(二)請于2019年5月30日前將申報書和隨附材料(一式3份)及電子版報送我委(服務業發展科)。
(三)我委將申報材料匯總、審核后報送市經信委。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琦
聯系電話:021-59728160
聯系郵箱:qpswlq@163.com
材料報送至:公園路100號Q224室,郵編201799
附件1: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工作的通知
附件2: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基本條件
附件3: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申報書
青浦區商務委員會
2019年4月30日